资料下载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料下载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文科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发规字〔2024〕3号)

2024年04月24日   浏览: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文科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经2024325日发展规划处处务会审议通过)

发规字〔20243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引领和素质提升作用,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西北工业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西北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十四五”规划》,及《西北工业大学文科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任务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文社会科学文科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文科文科发展计划项目”)旨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大力扶持特色文科、交叉学科建设,大幅提升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建设具有“工大气象”的人文社科。

第三条 文科发展计划项目以“强特色,入主流”为建设标准,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坚持“需求牵引,质量提升,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兴建育人文科,提升文科建设水平,构建理、工、文、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学科体系,为提高“双一流”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

第四条 发展规划处是文科发展计划项目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方案审核、项目评审、考核评价等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文科发展计划项目中学科专项、平台类项目实行院长负责制,个人类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六条 文科发展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学校人文、社科类学科。

第七条 文科发展计划项目申报须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和布局,建设目标明确,问题导向突出,实施方案合理,预期成效显著。项目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交叉融合特色文科方向、青年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开展。

第八条 文科发展计划项目遴选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申报。各相关建设单位、个人按照文科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填写并提交《西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文科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评审。发展规划处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并组织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校领导专题办公会审定。发展规划处将项目评审情况报校领导专题办公会审定,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

(四)校内公示。拟立项项目有关材料在校内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当年文科发展计划项目名单。

(五)启动建设。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报发展规划处审核、备案后,正式启动立项建设。

第九条 学校根据学科文科发展计划项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设进展与建设成效给予经费支持。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按年度划拨经费,经费支持额度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条 建设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学校有关规定使用,并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制。各项目须按年度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发展规划处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文科发展计划项目建设期结束后,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结题报告,并由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西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办转字〔20205号)同时废止。

202441日)


上一条:西北工业大学基础学科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发规字〔2024〕4号)

下一条:西北工业大学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发规字〔2024〕2号)

版权所有:西北工业大学发展规划处

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92224